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烟台市农业产业发展激励政策十三条

 2022年4月13日,烟台市印发了《农业产业发展激励政策十三条》,以贯彻落实市委“1+233”工作体系要求,深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,发展壮大乡村富民产业,提升农业质量效益,增强农业产业核心竞争力。激励政策包括13条具体政策和附则,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。

(一)支持农业重大项目建设
        主要聚焦农业“1+6”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培育,筛选确定一批市级优选重点项目给予支持。

(二)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
        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给予贷款贴息,对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纳税给予奖励。

(三)支持农产品品牌创建
        重点支持农产品品牌建设,对农产品品牌在重要展会获金奖等给予奖励,着力提升我市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。

(四)支持农业现代化示范创建
        支持农业现代化示范区、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产品加工业、农业绿色发展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县创建。

(五)支持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健康发展
        鼓励采取“龙头企业+合作社+基地”“龙头企业+合作社+农场”等模式,提升我市农业产业化、组织化水平。

(六)支持土壤地力提升
        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,根据省政府下达任务,选择成方连片、水源充足适宜粮食种植的耕地,围绕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等方面,加大资金投入,加快撂荒耕地改造。

(七)支持果业高质量发展
        支持苹果、莱阳梨、大樱桃等优势果业高质量发展。
苹果产业主推市场认可度高的烟富3、烟富8、烟富10(紫红富士)和条红2001、维纳斯黄金、王林、瑞香红等新品种,对应用主推新品种或新研发品种新改建500亩(含)以上、1000亩(含)以上的“大果园”,每亩分别给予3000元、4000元的一次性补贴;对新改建5000亩以上的“大果园”,采取“一事一议”的方式给予补贴。

        大樱桃产业对新改建温室栽培示范基地20亩以上的,每亩给予1万元补贴;核心产区新改建露天大樱桃示范基地20亩以上,每亩给予3000元补贴;对新改建的50亩以上大樱桃“三防”棚(防霜、防雨、防裂果),每亩给予5000元补贴。

梨产业对新改建成方连片、单园规模200亩以上的标准化梨园,每亩补贴3000元;对单园规模200亩以上且新改建防雹、防鸟、防虫等多功能防护网架的,每亩补贴2000元。

(八)支持装备型海洋牧场创新发展
        对海洋牧场相关的智能设施、配套装备、种苗繁育基地等项目建设给予补助。

(九)支持现代种业创新发展
       实施种业攻坚行动,市财政连续3年每年安排3000万元,围绕农作物种子、果蔬苗种、畜禽良种、水产种苗等领域,加强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体系建设,支持优良新品种引进、选育、培育技术攻关,建设现代化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基地。

(十)支持农业产业招商引资
明确农业招引项目重点方向和补助标准,对重大项目实行“一事一议”奖补。

(十一)支持农业机械化装备提升、数字化转型
        加快农机农艺先进技术融合,补齐丘陵山区粮食生产、特色经济作物等机械化发展短板,加强农机装备技术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,实施农机农艺融合项目,每个项目市财政补助资金80万元。建设一批数字田园、数字园艺、数字畜禽养殖场、数字海洋牧场、智能“农业车间”等智慧农业应用基地。

(十二)支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
        小麦、玉米等主粮作物成本保险保费补贴在省级补助的基础上,剩余部分全部由市财政承担。对苹果、葡萄、莱阳梨、大樱桃、生猪等能体现我市产业特色的农产品保险和渔业特色政策保险,市级按照县级补助标准给予1:1配套。

(十三)支持金融赋能乡村振兴
        加大对“三农”和普惠型涉农贷款的投放力度,引导融资担保机构积极为“三农”主体融资增信,助力乡村振兴。